保证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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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易是通过使用保证金采取杠杆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金交易允许投资者在支付杠杆资金利息费用的同时控制并使用比自己实际拥有更多的资产,是一种高风险的市场操作行为,因此在金融领域中已将其纳入监管范围进行穿透监管。

收录时间:
2022-12-07

保证金交易是通过使用保证金采取杠杆交易的交易方式,保证金交易允许投资者在支付杠杆资金利息费用的同时控制并使用比自己实际拥有更多的资产,是一种高风险的市场操作行为,因此在金融领域中已将其纳入监管范围进行穿透监管。

所谓信用交易又称”保证金交易”(Margin Trading)和垫头交易,是指证券交易的当事人在买卖证券时,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只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的证券,而由证券公司提供融资或者融券进行交易。因此,信用交易具体分为融资买进和融券卖出两种。也就是说,客户在买卖证券时仅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交付部分证券,其应当支付的价款和应交付的证券不足时,由证券公司进行垫付,而代理进行证券的买卖交易。其中,融资买入证券为”买空”,融券卖出证券为”卖空”。

保证金交易分为保证金买入交易和保证金卖出交易两种。保证金买入交易,是指价格看涨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买进,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的由经纪人垫付,并收取垫款利息,同时掌握这些股票的抵押权。由经纪人把这些股票抵押到银行所取的利息,高于他向银行支付的利息的差额,就是经纪人的收益。当买卖者不能偿还这些垫款时,经纪人有权出售这些股票。

保证金卖出交易,是指看跌的某种股票,由股票的买卖者缴纳给经纪人一部分保证金,通过经纪人借入这种股票,并同时卖出。如果这种股票日后价格果然下跌,那么再按当时市价买入同额股票偿还给借出者,买卖者在交易过程中获取价差利益。

证券信用交易因系借信用之提供,创造供给及需求,以满足投资人运用财务杠杆获取更大利润之欲望;故证券信用交易非但系为满足投资人需求之产物,更具有活络股市,增加证券买卖连续性及调节市场供需,稳定证券价格等良性机能,惟证券信用交易基本上系以追求短期价差利润为目的,故其本质具有投机色彩,倘乏妥适管理,难免造成涨时助涨,跌时助跌之弊,故为避免对证券市场造成剧烈之波动,必须对证券信用交易作适当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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